2015年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始实施,督察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传导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建立长效机制、营造督察氛围起到重要作用,对改善全国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1月21日在京召开的“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到,2021年将启动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据悉,今年的督察在对相关省份进行督察的同时,将继续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央企开展督察;今年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仍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长江“十年禁渔”等重大任务,推动落实新发展理念。今年的督察将进一步改进方法,保持常态化压力,坚持依法依规督察,推动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针对即将启动的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分省市已经开始着手准备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
3月23日广东省惠州市
3月23日上午,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区住建局召开了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要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对做好迎检相关工作进行动员强调;要认真落实省、市、区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部署会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安排和要求,立足住建监管职能,检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不足的地方,全力补短板强弱项,始终坚持严实的工作作风,围绕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见底见效,集中力量整改。全力以赴开展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把污水排放、扬尘整治作为建筑工地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对不达标的一律停工整改。
3月22日四川省珙县
3月22日,四川省珙县发布三项举措,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一是率先成立专班。为全面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组建珙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专班。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相关领域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三是开展“理论+实践”双培训。为保证专班人员顺利开展工作,县生态环境局全体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就环保督察应知应会内容、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流程及资料收集要点、网格化环境监管现场巡查指南和如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督查工作等方面组织学习培训。
3月19日江西省九江市
3月19日,江西省九江市迎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彭泽县召开。会议通报了全市“8+1”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核查、长江、鄱阳湖排污口整治及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
会议指出,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要积极备考,全力应考,认真做好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工作。要坚决对标对表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五个紧紧盯住”的要求,对照市里的相关方案,持续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做到心中有数,不要搞表面整改、敷衍整改。
3月17日湖南省岳阳县
3月17日,湖南省岳阳县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会,动员全县上下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作为,集中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顺利过关。
据了解,中央环保督察组将于4月份进驻岳阳,启动第二轮环保督察工作,为期一个月。会议就做好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和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并明确了纪律要求。
3月24日云南省
2021年3月24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台的一项重大制度,是检验各级各部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当前首要工作任务,齐心协力,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对标对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严肃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三要构建职责明确、纪律严明、沟通顺畅、运行高效的保障机制,全面配合、全力支持、全程服务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工作。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规定提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等。例行督察的对象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有关中央企业和其他中央要求督察的单位。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自2015年开始实施以来,对改善全国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9年、2020年、2021年,利用3年时间对被督察对象开展第二轮督察;再利用2022年一年时间,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回头看”,2022年实现对所有省份第二轮督察全覆盖。
在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来临之际,各级政府、相关企业应切实做好督查迎检工作,主动自检、及时自查、严格整改,全面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