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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坚决淘汰落后涉VOCs企业 3234家已完成改造
来源:东莞环保   发布时间:2018-10-23   浏览: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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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整治VOCs企业成效渐显,空气中臭氧浓度逐步降低,3234家VOCs企业完成改造。家具企业使用环保原材料获得大量订单,带动周边企业主动参与VOCs整治工作。

  “VOCs企业使用环保原材料是大势所趋。”威得利(东莞)木业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清很庆幸,“我们提前两年‘油改水’,积攒了不少订单。”在威得利的示范效应下,东莞上百家家具企业主动开启了提标改造工程,添置环保设备、加大废气收集、推广使用环保原材料……10月16日,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10月10日,全市共有3234家VOCs企业完成废气污染防治提标改造工作。对于完成年内整治提升5000家VOCs企业的目标,大家都充满信心。”

  企业主动参与VOCs提标改造

  根据近几年的监测数据,每年5月至10月都是臭氧污染高峰期。而造成臭氧的主要元凶,正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它在紫外线照射下会与空气中其他污染物质发生光化学反应,形成臭氧污染。

  面对VOCs这只大气复合污染治理的“拦路虎”,市环保部门通过摸底调查+划分重点+“一企一策”+提标改造的形式,对VOCs企业开展排查、整治、督查、执法等综合整治工作。

  经过排查,东莞涉VOCs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印刷和重点工业涂装两大行业,包括印刷、集装箱、家具、金属船舶、汽车、塑料制品制造、金属表面涂装等企业。据初步统计,这类高污染企业,东莞至少有800家。而这两大行业的VOCs排放量,在整个工业VOCs排放总量中,占比超过80%。

  对此,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环保部门对整治VOCs企业提出明确的提标改造要求。”企业未取得环保手续违规排放,一经查实,将面临停工停产、罚款等处罚。环保执法部门深入镇街(园区),对企业的提标改造情况进行核查,对不响应政策、未落实提标改造的企业加大监测频次,从严执法,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市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到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对其处理设施及减排方案进行评估,由企业结合VOCs污染防治专家的建议,编制综合整治方案。然后,企业根据通过评审的“一企一策”方案进行提标改造。

  与其被动整改,不如主动整治。许清说:“去年还有不少企业在观望,今年身边的家具老板,都主动参与VOCs企业整治工作。"

  坚决淘汰落后的涉VOCs企业

  据介绍,截至10月10日,全市共有3234家VOCs企业完成废气污染防治提标改造工作。其中,425家完成源头治理改造、2740家对末端治理进行了提升。

  对于企业的提升改造工程,市大气办督查组不定期进行现场督查。昨日,市大气办督查组来到洪梅镇,对东莞市华腾塑钢家具有限公司的废气末端治理提升改造工作进行复查。督查人员进入厂区后,对比第一次检查时,油漆的气味明显减少了。该企业负责人周明表示:“目前工厂的喷漆工序已基本停工,整个喷漆车间将进行重建,提升改造工程完工后,完全能够做到全封闭生产。”

  周明坦言:“为了提升改造工程,公司停产了,但从长远来看,只有环保生产,企业才有竞争力。”

  许清告诉记者:“我们两年前就开始‘油改水’,用上了环保原材料,现在在业内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每逢参加展会,环保产品深受客户欢迎,订单大量增加。”

  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认为:“涉VOCs企业通过综合整治提升改造工作,也尝到了环保的甜头。从短期来看,企业需要投入不少成本。但从长远来看,这笔环保投入是物有所值的。”

  VOCs企业提标改造工作,事关全市臭氧防治的成败,绝不能单单停留在纸面上。市大气办将加强督查,对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涉VOCs企业坚决予以淘汰。10月16日,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上周督查情况来看,还有一小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故意闲置废气收集设备。“这类涉VOCs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面临被责令停工或停产的处罚,严重的还会被处以20万元罚款”。

  注意:违法排放废气可罚款2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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